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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作者:haoji8882024-11-03 02:0657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除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3、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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