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农村宅基地不直接进行分割,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直接进行分配。但是其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一般属于私人财产,分得房屋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约定一方保留所有权并补偿另一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分割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