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失信人名单怎么解除

作者:shuojiaoyu2024-10-31 15:2493
失信人名单可以通过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方式解除。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