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青苗补偿由集体领取,由承包户享受。

在补偿青苗时,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照一季度产值进行补偿,刚刚播种的农作物,一般按照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