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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离职公司不让走人怎么办

作者:zuoanjiaoyui772024-10-30 21:0087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三十日后,劳动合同便解除,不需要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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