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撤销一人名字,最长需要30个工作日,房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撤销一人名字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减少共有人业务,交纳配图费、登记费和相关税费,房管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发放登记回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