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
1、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2、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3、收受回扣、手续费;
4、斡旋受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