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的后,通常可以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担保物进行贷款。权利人可以携带相关的房产证、确权证、土地证等文件,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