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承租人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作者:xinghetianjie2024-10-29 14:0233
以下情形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定期租赁的;

3.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5.存在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