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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定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的吗

作者:chuxinjiaoyu82024-10-29 14:0238
定金与赔偿损失不可以并用。法律规定,定金按照定金罚则处理,损失赔偿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或者实际损失处理。双方当事人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的,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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