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对于租赁的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有什么

作者:flaojiaoyu2024-10-29 14:0238
对于租赁的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有:

1、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基于同一合同关系发生;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