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对于租赁的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有什么
作者:flaojiaoyu
2024-10-29 14:02
38
冯老师教育
认证
冯老师教育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对于租赁的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有:
1、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基于同一合同关系发生;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阅读全文
上一篇: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方式有什么
下一篇:
店面转让房东不同意合同是否有效
0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
淫秽物品扣押还是收缴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