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地上房屋是否还拥有产权

作者:jiaoyu8881e2024-10-29 09:1191
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对地上的房屋一般不再拥有产权。

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征收。

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