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认定为工伤的,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已经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部分赔偿责任将由工伤保险承担,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