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