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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虚假广告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是什么

作者:sha16882024-10-28 21:4787

一、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4、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5、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6、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2、客体要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正当的交易活动和竞争活动。

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不能是过失

4、客观方面:表现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实施了情节严重的虚假广告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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