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一般可以在三至六个月内判离,前提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

处理离婚纠纷适用简易程序的,可在三个月内审结,处理离婚纠纷适用普通程序的,可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