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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买房后发现8年前有人跳过楼可以退房吗

作者:xiantjy15972024-10-27 18:0978

一、买房后发现8年前有人跳过楼可以退房吗

的确,这是可行的选择之一。

我们仍主张先行与卖方洽谈并达成共识。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购买者有权与卖方协商并解除已经签署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若买卖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相关各方将无需继续执行原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如若在未与对方协商的前提下,由某一方单独宣布解除合同,则需按照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的违约责任程度需结合相关合同协议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以确定。

在这当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额往往会占据房屋总价的20%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现金买房被中间人骗了怎么办

作为居间方,在协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之时,必须严谨细致地核实双方所交换的交易资料。

在现实操作过程中,某些中介机构为了尽可能迅速地完成整个交易流程,可能会在业主尚未向他们提供完整且全面的房源资料的前提下推动双方达成购房协议,这种做法常常表现在买卖合同中的所有关于房屋的重要信息都是依据业主的描述而填入,甚至存在部分信息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中所记载的内容并不相符,严重的情况甚至包含楼栋号码和房间门牌号码等基础信息的失误,从而导致购房者和出卖人无法顺利完成相关的房产过户手续,同时为第三方的违约行为创造可乘之机,因此身为中介机构的他们理应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已经注册的中介机构来说,如果发现了此类问题,可以收集充足的证据并向法庭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借名买房,出名人可以得到补偿

所谓“借名买房”,乃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由于无法满足房屋购买的特定条件或者存在其他特殊原因,而选择借用他人名义进行房屋购置。

在此过程中,双方会达成协议,将房屋登记在借用人名下,然而,借用人并不因此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借用人虽然出资购买了房产,却将其登记在他人名下,究其根本,无非是为了获取原本不应属于自己的利益。

这种现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规避因个人身份所导致的购房限制。

此乃借名买房最为普遍的情景,据统计,此类情形占据购屋总数的90%以上。

2、出于转移资产或者躲避债务的意图。

3、为节省未来可能产生的过户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借人和借用人若在购买房屋之前就明确约定好房屋权属的归属问题,则应当被视为具有效力。

如若购买者涉及到经济适用房等相关系列的保障性住房时,由于违反了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既定规定,损害了广大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者的权益,通常会被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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