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姐妹俩能共同买房吗
姐妹之间可以携手购买房产。
只要双方共同签订购房合同,便可将各自姓名载入房产证中,然而,在产权人一栏仅能填写一位户主的姓名,而共有人一栏则可容纳无限数量的人名,由此可见,此房产可被视为由两姐妹共同持有。
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
1. 姐妹二人完全具备共同购买房产及共同偿还贷款的资格;
2. 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务必同步签署承诺共同还款的文件;
3. 双方必须各自拥有至少一年以上的纳税记录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 只需将两位人士的收入证明相加,即可满足申请要求。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情侣不领证买房写双方名字
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伴侣亦可共同购置房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产所有权可由多人共享。
各人之权益及责任需依照其所占比例确定。
若二者在购房中运用了共有的财物,则在财物分配上须遵守该法的条例。
在房产证上共署名则表明该房屋为共同所有。
若二者终成眷属,此房屋即构成夫妻共同财产;若感情破裂,仍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签署共同购房协议前,双方需明确各自在房产购买、使用、管理与处置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该协议应由双方自行拟定,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以保证其合法性与有效性。
仅有一方署名可能导致日后房产分配纷争。
为规避潜在纠纷与风险,建议将双方姓名均写入房产证书。
三、买房人单方面预告登记了吗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房产并非强制要求进行预告登记手续,然而实施该程序无疑能够有力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当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所有权相关的协议被签署时,为了确保未来能顺利实现在物权方面的权利,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申请人可向相应的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登记请求。
简而言之,预告登记即是指尽管房屋尚未交付,亦即在购房合同已正式签订且房款已妥当支付(不论是以现金方式还是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为使购房者在尚未入住之前便获得合法的产权,进一步保护个人权益而采取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之后,若预售人未能按约定同预购人共同提出预告登记申请,作为预购人有权单独提出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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