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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作者:zuoanjiaoyui772024-10-27 16:2190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公司、企业及其有关人员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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