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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

作者:bbjiaoyuzz2024-10-27 02:3512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操作,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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