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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如何构成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

作者:caicaigege2024-10-27 02:3547
这样构成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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