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后,家中的低收入资格会被取消吗
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保户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将导致其丧失领取低保金的资格。
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述,以下七种情景中的任何一种都可能导致家庭无法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1)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家庭自行建造了住房或者购买了商品房(不包括因自然灾害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而拆迁的房屋),或者对现有的住房进行了高档装修;
(2)家庭每月的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和超过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各个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3)家庭中有成员自费出国留学;
(4)家庭雇佣他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5)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家庭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费用达到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五倍(含)以上;
(6)家庭成员非受雇佣却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
(7)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二、有安置房买房算二套房吗
第二套房产的定义如下:首先,如果用户曾经使用贷款购买过一处房产并能够通过房屋产权管理系统进行查询验证该房产所有权,那么此后再次申请抵押贷款时将被认定为二套房产;其次,若用户曾利用贷款购买了一处房产后又决定出售并无法在房屋产权管理系统中检索到该房产信息,然而该用户却在银行征信系统中留有贷款记录,那么在此情况下,如果用户再次申请抵押贷款,也会被视为二套房产;再次,如果用户曾经以全额付款方式购买过一处房产并能够通过房屋产权管理系统进行查询验证该房产所有权,那么在此之后,无论用户选择何种方式进行贷款购房,都将被视为二套房产;最后,如果用户曾经以全额付款方式购买过一处房产并成功出售,且在房屋产权管理系统中无法检索到该房产信息,那么在此情况下,如果用户再次申请抵押贷款,则可以被视为首次购房。
对于部分地区暂时尚未建立完善的房屋产权管理系统并且无法进行相关查询的情况,银行也会采取技术手段对申请人现有房产状况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和核实,在此基础上,如果确认申请人已经拥有一套房产时,那么在此情况下,如果用户再次申请抵押贷款,也会被视为二套房产。
三、大叔买房被骗怎么判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欺诈手段进行产品销售活动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将会面临如下刑事责任:首先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要承担罚金;其次是如果涉案金额较大,犯罪嫌疑人还可能被判处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最后,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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