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是否可进行调解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可选择以和解或调解两种方式进行解决。
若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或接受调解结果,问题即可得到妥善处理。
但倘若当事人对此表示反对或和解与调解均无法有效推进,则可依据房屋买卖相关协议条款,向合格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诉讼,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如有拒绝履行之行为,另一方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违约金吗
当然可以。
如果对方搞了个大乌龙,直接让咱们合同的主要目的都达不到的话那我们就有权利宣布合同结束,然后要求他们赔付出违约金来。
违约金就是咱们合同上规定的,万一哪天有人没按规矩办事儿,咱们就得按照这个金额来赔偿。
所以说违约金其实就是咱们在合同出问题之后的一种补偿方式,它跟咱们实际执行合同的行为可是两码事儿。
违约金简单来说就是当咱们合同的一方没有好好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时候,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咱们就得给他支付一笔钱作为他违约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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