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认购书和合同有什么区别
首先,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商品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所承载的法律意义和目的并不相同。
商品房认购书主要作为一份预约合同存在,其目的旨在为后续订立购房合同提供基础框架,发挥着预先约定的重要作用;
购房合同则更加侧重于确认买卖关系的确立以及确立买卖双方的相关权利义务。
在具体内容上,商品房认购书相较于购房合同来讲普遍更加简洁明了。
仅凭商品房认购书本身并无法单独完成整个房屋买卖交易流程。
相反的,购房合同对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界定则显得尤为详尽,不仅涵盖了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及交房后的相关约定等方面,更进一步明确了买卖双方各自应享有的权益和应履行的义务。
最后,从签订时间上看,商品房认购书往往会早于买卖合同的签署。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商品房基本状况;
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买商品房前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买房子不必非得签认购书,双方商量着来就行。
认购书只是买卖双方在签正式合同前的协议,约定了未来会有买卖合同出现,但不是签订合同的必要步骤。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涵盖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示的主要买卖合同内容,且开发商也已按约收款,那么这些协议就应被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抵押房签订的认购书有效吗
已进行抵押登记的房地产出售合同在具备了法定及规范条件时即为合法有效合约,其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首先,签署这份合约的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过程中的意思表示是清晰且真实可信的;其次,作为合约当事人,都应有与所签署的交易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此外,这份合约所约定的条款不能够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的要求;另一方面,用于签约的形式也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最后,还有其他一些法定必须要满足的条件也应在交易过程中予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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