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资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计算,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月工资基数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