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造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应当予以除名。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三十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第三十六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