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员工过失的处罚,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工会可以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