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离职一般是不可以扣工资的。但是劳动者恶意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最多不得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