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交过工伤保险的,不属于择业期内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生。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缴纳,用人单位只缴纳工伤保险费,不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其补缴,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