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会经费一般按月缴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各地区的缴费要求不一样,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工会咨询,按照当地工会要求的时间、标准申报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