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住院不是由医保报销,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报销比例各地规定不一,以长沙为例:顺产三级医院报销1500元、二级医院报销1200元、一级医院报销980元;剖宫产三级医院报销3000元、二级医院报销2400元、一级医院报销1980元;其他。具体报销比例询问当地人社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