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职工受工伤的,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不用支付。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