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综合工时制的规定: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