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余庆县女职工产假为158天,包括国家法定产假98天和贵州省奖励产假60天。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但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