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走路摔倒,由于劳动者自己原因造成的,劳动者自负医疗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摔倒的,算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侵权人故意推劳动者使其推倒,造成受伤的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