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职业病的,则职工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若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则应该由单位负责医疗费及其它工伤待遇。如果是因职工自身原因生病的,则原则上单位没有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则应该由单位负责赔偿原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