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审批人是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同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及时审查;对重大项目和案件的审查,每次审查完毕后,须将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送同级工会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五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