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申报流程:缴费单位形成工资总额,应当计提拨缴工会经费;提交书面材料,向地方总工会申请缓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地方主管工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缓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五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