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上工会经费支出超过计提标准部分仍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但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工会经费不需要预先计提,用多少或交多少计入多少(据实列支),如果使用的超过工资总额的2%,超过部分要交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