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限及违约金事宜的,员工提前离职时,需要赔偿公司相应的培训费用。如果没有相关约定的,劳动者按照规定办理离职的,员工不需要承担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