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作者:xiaoheishuo2024-10-26 04:4020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以过失性原因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