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跨市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到5000元报90%;5000到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