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算错了不可以下个月直接扣回,因为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计算错误的证据或证明后,追回发给劳动者多发的工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