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不可以用来买车,应当用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