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购车相关规定为:配备标准为排量2.5升以下,购车价格在32万元以内。企业其他负责人原则上不配备公务用车。确因工作需要,配备公务用车的,可按照1人1车或多人一车配备,配备标准为排量2.5升以下,购车价格在25万元以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