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属于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