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不给交住房公积金,在编职工不给交住房公积金的,工作人员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监察部门投诉;劳动合同工不给交住房公积金的,工作人员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