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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

作者:xiaoheishuo2024-10-26 03:5493
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重要内涵。所谓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当兼顾行政目的的实现与适当性措施的选择、兼顾保障公共利益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实现行政目的而采取的行政措施和手段,可能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应将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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