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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公司超过三个月不发工资有补偿金吗

作者:claoshi7772024-10-26 03:3789
公司超过三个月不发工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的工资。劳动者未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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