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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劳动者产假是怎样的

作者:xiaoyu9992024-10-26 03:1879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劳动者产假是一百八十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八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女职工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假期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行;男职工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及原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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